2024下半年教资面试公告(旧)
一、报考条件
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规定的报名对象、报名条件,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户籍或居住证在辽宁省的人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市,居住证所在市报考。
辽宁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二、面试时间 - 2024年12月7日至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地点 -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地点设在各市,具体地点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四、考试缴费 - 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幼儿园、中等职业教师为每人220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180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11月13日24: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面试程序与科目
(一)面试程序
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二)面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考生需选择相应的报考科目;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报考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
根据教育部要求新增部分学科。其中小学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等学科;初中、高中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学科;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类别使用 《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版,2024年1月更新)。具体面试由各市教育局自行命题和组织。面试内容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
注意事项
已参加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网报时不用重新注册。其他批次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重新注册和填报个人报考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和学校代替考生团体报名,如有违反规定造成填报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提示重置密码,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密码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七、其他方式说明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所在考区面试公告为准。